close

  紅網岳陽站1月11日訊(分站記者 謝凌) 1月9日,記者從岳陽市運管局獲悉,1月1日起,岳陽市已正式實施國家頒佈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主要對出租汽車行業經營許可、運營服務、運營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事項,有了更具體更細緻的規定,也對出租車公司的運營行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乘客:四種情況可拒付車費
  
  目前,我市現有出租汽車公司11家,城區營運車輛1170輛。但隨著城市的發展,我市交通出行需求迅猛增長,出租汽車出行供需矛盾、運營服務水平不高等問題逐漸凸顯。
  客運管理科負責人張燕介紹,新規全面、具體地規範了出租汽車行業經營許可、運營服務、運營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事項,就出租車行業管理、出租企業經營服務、出租汽車駕駛員的運營行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並加大了對乘客權益的保護。
  根據新規,出租車駕駛員具有以下四種情形,乘客可以拒絕支付車費: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價器,或者計價器發生故障時繼續運營的;駕駛員不按照規定向乘客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駕駛員因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接受處理,不能將乘客及時送達目的地的;駕駛員拒絕按規定接受刷卡付費的。
  司機:有權拒載醉酒客
  
  據瞭解,新規定除了對乘客的利益進行保護,還充分保護了出租車司機的權益。其中,第27條就明確指出,乘客要求去偏遠、冷僻地區或者夜間要求駛出城區的,駕駛員可以要求乘客隨同到就近的有關部門辦理驗證登記手續;乘客不予配合的,駕駛員有權拒絕提供服務。
  對此,的哥戴師傅就表示,這是對人身安全的一種保護,“晚上經常會有乘客要求到偏遠的地方,雖然很多時候沒事,但心裡還是有點慌。拒載的話,丟生意不說,還怕被投訴,新規可算是一種保護措施。”
  一些出租車司機還表示,載客時最不想接的是醉酒的市民。“喝醉酒的人,通常意識不清,也不知道自己家在什麼地方,帶著你七繞八繞的,最後還掏不出錢來。”司機朱師傅說。對此,新規定也明確指出,醉酒人員無人陪護,駕駛員可以拒載。
  現實生活中,很多市民打車喜歡帶著自己的寵物一同上車,但這次在新規中,攜帶寵物也被列入可以拒絕的情形。規定第26條明確表示,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今後遇到這種情況,駕駛員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
  監管部門:新規更細緻市民乘車更文明
  
  張燕告訴記者,新規在很多細節上更為明確具體,並且在法律等級上也要更高,“有了這個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管理部門日後的監管將有充分明確的法律依據。”
  據介紹,新《規定》的實施,更進一步提升了我市出租汽車服務水平,規範出租車駕駛員經營行為,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出行環境。我市已有8家出租汽車公司被評為市級文明窗口,2家評為省級文明窗口,出租行業文明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張燕說,新規對出租汽車和乘客的細緻要求,進一步提升了我市文明程度。
  《規定》對乘客文明乘車進行了細化。“乘客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車;不得向駕駛員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破壞車內設施設備。”
  對於乘客常遇到的拒載、拼客、繞道等行為,《規定》明確指出:“出租汽車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不按照規定使用計價器、違規收費等行為的,將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規定》還對乘客投訴處理有了確切的時限。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公佈服務監督電話,指定部門或者人員受理投訴。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建立24小時服務投訴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訴後,應當及時受理,10日內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告知乘客。  (原標題:岳陽市本月起施行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新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v38iviw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