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陳捷生 通訊員/曾斌戈 陳軍科)近日,惠州大亞灣區公安局通過縝密偵查,成功偵破一起偽造公文、涉案金額達400萬元的特大合同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公司的法人代表許某全(男,59歲,湖南雙峰人)。
  2014年4月25日,大亞灣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位於大亞灣澳頭安惠酒店對面一間名為珠海富金堂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金堂公司”)以簽訂合同為名,涉嫌詐騙他人錢財高達幾百萬。
  接報後,經偵大隊對此情況開展調查。經對報案材料進行初步審核,警方發現,報案人反映的富金堂公司有重大涉嫌詐騙嫌疑。為防止涉案人員逃跑,4月26日,經偵大隊立即行動,對富金堂公司進行徹底檢查,控制並帶回該公司的法人代表許某全以及與該公司有關的周某、張某英等10人,當場扣押公司資料、資質證明材料和合同一批,並於同日對該案予以立案偵查。
  大亞灣區公安局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專案組通過加大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經查,警方發現富金堂公司打著“國務院國家重點工程辦公室公文函《任命書》、《委托書》”的旗號,私刻華戎強興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和惠州市本航能源有限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偽造了富金堂公司向華戎公司承接“惠州大亞灣國家石油儲備庫圍堰填海造地工程”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和向本航公司承接“國家成品油戰略儲備油庫(8168工程)”的《合作協議》,再以惠州大亞灣國家石油儲備庫填海造地土石方工程和惠州大亞灣國家石油儲備庫圍堰填海造地土石方工程這兩個項目為幌子,到處招搖撞騙。自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期間,富金堂公司分別與不同的公司或個人一共簽訂19份上述項目工程的《聯營施工合同》,並於2013年11月20日收取了與之簽訂合同的薑某春200萬元,於2013年9月5日收取陳某忠100萬元、12月3日又收取了陳某忠100萬元,共計400萬元的項目工程履約保證金。
  受害人陳某忠等人在《聯營施工合同》的履約時間過後,曾多次要求許某全讓其入場施工,但嫌疑人許某全以各種理由推托,也不將工程保證金退還給陳某忠等人。目前,經報檢察院批准,嫌疑人許某全被執行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原標題:偽造公文 詐騙400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v38iviw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